+ E# l' i0 @/ j2 O ? (三)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的关系。除了面向社会大众的公报、公告、启事、声明等少数告示性的公文外,大多数公文都有明确的发文对象,它们写给谁看、要谁执行,都是十分清楚的。公文受体的这种专指性也是不同于普通文章和文艺作品的一个特征。由于公文写作的受体具有专指性,写公文更要防止出现"无的放矢,不看对象"的八股调。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的矛盾,往往是由于"无的放矢,不看对象"产生的。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,如上述,必须搞好公文写作调研。到实践中去调查研究,就包括到公文的发文对象中去,了解他们在想什么、干什么、怎么干,有什么经验教训,存在什么问题,怎么解决,使公文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。此其一。其二,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要坚持定向表述原则。比如向上级请示用祈求式口吻,向下指挥工作多用指使句,平行文则用商量性的口气。如果向上级请示或报告工作,充满了要怎么样、不怎么样的词句,肯定会影响行文的效果。' ]) j- R' U3 P. 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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